索引号: | 002482437/2024-10101192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规〔2024〕18号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公开日期: | 2024- 12- 24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有效性: | 有效 | 信息分类: |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SP63-2024-0018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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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我厅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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