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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482437/2024-10101192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24
公开日期: 2024-12-24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有效性: 信息分类:
关键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12-24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12月24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18号,ZJSP63-2024-0018)(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意义

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2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372号令)等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我厅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158件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当前管理需要不符、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等内容。

二、清理结果

《通知》对经清理的文件目录进行了公布。其中继续有效继续有效文件130件,废止9件,拟修改8件,到期自动失效1件,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10件。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解读人:严桥来,联系电话:0571-88877824。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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