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支持省地理信息产业园高质量 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2437/2022-10101172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规〔2022〕14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公开日期: 2022- 09- 21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有效性: 有效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63-2022-0014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支持省地理信息产业园高质量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21 17: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湖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银保监局:

为加快省地理信息产业园高质量开放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省地理信息产业园高质量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 

关于支持省地理信息产业园高质量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省地理信息产业园(下称“产业园”)高质量开放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产业园国际化进程

1.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产业园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地理信息产业交流合作。对标国际先进地理信息相关企业,鼓励产业园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建设。

2. 开展全球地理信息知识服务。发挥联合国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落户产业园的引领带动作用,指导产业园企业为全球地理信息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技术与创新等工作提供服务。

3. 开展地理信息国际合作交流。办好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推动国际测绘组织机构、国内测绘地理信息组织机构进园开展合作交流,发布测绘地理信息前沿技术与最新成果,并落地运行。

4. 开展地理信息国际教育培训。推动国内相关高校与国际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知名院校在产业园联合办学,引入相关国际智库与研究机构,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国际培训工作。

二、优化地理信息产业布局

5. 接轨杭州科创大走廊。发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辐射带动作用,吸引国内尤其长三角地区地理信息相关总部企业入驻产业园,力争在硬件设备、系统集成、软件应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6. 扩大产业园招商范围。加大“地理信息+”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力度,鼓励产业园引进布局数字经济、互联网、区块链、卫星导航、遥感探测、位置智能、高精地图、三维扫描、北斗导航设备、商遥微小卫星、无人机遥感等新兴领域企业。指导部、省属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公司落户产业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7. 建设北斗示范应用基地。加快建设北斗产业基地,加强地理信息、北斗、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多领域合作研究,推动北斗区域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北斗+5G+智能技术”的融合应用,推动“地理信息+北斗”产业链集群发展。

8. 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指导产业园引进和培育“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装备。

三、深化地理信息技术应用

9. 鼓励采购技术装备。发挥政府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地理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积极引导产业园地理信息及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10. 优化测绘资质便利服务。在产业园设立测绘资质代办点等相关服务窗口,为企业在测绘资质申领和变更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

11. 推广优秀正版软件。鼓励产业园企业开发各类地理信息行业应用软件,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地理信息软件开发中的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2. 奖励优秀技术成果。鼓励企业独立或参与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编制,申报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和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奖。

13. 深化院地合作。鼓励产业园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发等工作。

14. 打造高新技术研发平台。鼓励地理信息企业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和高企研发中心等企业研发平台,积极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5. 提升产业园能级水平。鼓励产业园相关单位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项目,在指标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指导地信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成为省级标杆综合体。

四、强化产业园要素保障

16. 完善土地要素配置机制。将产业园纳入省级产业发展规划,加大产业用地保障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对入库项目优先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17. 引进特色优秀人才。鼓励产业园企业引进精通国际法则、外交事务、测绘地理信息等专业人才,提升企业国际化业务能力和外交水平,支持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向产业园倾斜。

18. 加强地理信息专业建设。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院校增设地理信息及北斗产业相关专业,加强地理信息优势特色专业或专业群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地理信息专业人才。

19. 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指导企业开展地理信息中介服务,发布中介服务目录,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20. 建立青年交流机构。支持建设世界青年地球科学家联盟中国办事处,推动国际青年人才和地理信息高精尖人才交流和引进。支持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1. 提升产业园金融服务质效。推动金融服务企业为地理信息产业园及园内企业提供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的“伙伴银行”服务,同时促进地理信息核心要素在金融领域应用,加强产融联动,做好产业配套服务,推动整体成果转化。

22. 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完善产业园创投生态,积极争取国家大基金投资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省产业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地理信息+”重大产业项目积极予以支持。

23. 创新企业发展模式。支持地理信息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并购重组,推动相关特色板块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企业股权合作模式,鼓励地方国有资本与园区企业开展股权合作。

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24. 落实财政激励政策。落实特色小镇省级财政政策,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项目建设。

25. 明确政府激励投资项目。支持产业园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所需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积极对接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特定项目,优选重大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七、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26.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园高质量开放发展工作的推进机制,完善省自然资源厅和德清县人民政府共建产业园机制。依托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管理主体建设,研究制定和完善促进产业园发展的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7. 加强部门协作支持。支持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注重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做好指导引导、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形成推进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合力。

八、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2022年10月21日起施行。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全文下载]: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