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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国土调查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2437/2019-10101112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规〔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6-12
公开日期: 2019- 06- 13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有效性: 废止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63-2019-0006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国土调查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13 1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国土调查单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为,促进依法诚信经营和从业,惩戒违法失信行为,根据《土地调查条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调查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12日

附件:浙江省国土调查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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