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12-27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我厅2009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 年度,我厅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调研组,分赴国土资源部、兄弟省国土资源部门、兄弟厅局、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调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提出了对策意见,为2010 年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2009 年重点完善了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采集、审查、发布、更新等方面的制度,确保了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的正常化。四是继续加强厅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及相关栏目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09 年度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69 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厅十分重视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一是指定了业务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窗口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答复、查询、监督保障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增设了相关服务设施,提供了免费复印、便民电话、热水供应、办事指南、工作联系卡等方面的便民服务,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2009 年度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7 起,经审查后均以书面方式答复申请人,其中:170 起按申请内容予以公开(其中2 起补正申请内容后予以公开),14 起按申请内容部分公开(申请的部分信息不存在),3 起属同一信息重复申请。没有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目前,我厅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相关费用暂未向申请人收取。

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09 年度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提起的行政复议6 件,其中3 起向我厅提起行政复议,3 起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从复议结果看,向我厅提起的3 起行政复议,其中1 起维持原政府信息公开行为,1 起责令被申请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1 起告知申请人向其他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向省政府提起的3 起行政复议,经我厅或当地国土资源局提供相关信息后终止案件审理。2009 年度未涉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 年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体较好,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有涉及法律层面上的问题,也有涉及认识和操作层面上的问题,对此,我厅组织了专题调研组进行了调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初步的对策建议。2010 年我厅将在上述调研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落实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