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我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厅在完善、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加强工作交流与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2011年期间,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再充实,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答复、查询、监督保障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四是优化整合信息资源,提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内外网门户建设水平,加强门户内部管理效率,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办度,2011年度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55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83268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5起,经审查后均以书面方式答复申请人,其中:146起按申请内容予以公开(其中1起补正申请内容后予以公开),6起按申请内容部分公开(申请的部分信息不存在),3起按申请内容不予公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信息公开或本行政机关公开的范畴),另有29起向申请人送达暂未开通信函等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告知书,2011年还向省政府提供(答复)政府信息51件。2011年我厅没有发生申请的政府信息无故不予受理、公开的情况。
(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目前,我厅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涉及的相关费用暂未向申请人收取。
(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提起的行政复议11件,均向我厅提起行政复议。从复议结果看,向我厅提起的11起行政复议中,2起维持原政府信息公开行为;2起撤销行政复议;1起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其中还有6起还在审理中。 2011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些有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基本是申请人对信息公开的答复有疑义或者不满被申请人的答复。都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不同和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方式不同的不同理解。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回答不够准确、完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给予全面补充;对不予提供政府信息的,必须符合法定理由,不能敷衍搪塞、推诿申请人,避免行政不作为。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1年度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在2011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也碰到了一些困难:一是申请人将信息公开与信访工作相混,有些申请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提出一些信访和咨询等问题,当无法满足申请人信访和咨询的要求时,对信息公开工作就产生不满意现象。二是对一件事件多次重复申请,有的申请人对同一事件多次申请信息公开,按规定和要求答复并电话和申请人联系告之后,仍不断用信函提出申请。三是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时指向不明确,我厅无法直接查询到相关信息,告之申请人需提供明确指向时,申请人不满意。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加大考核督查办度,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梳理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收集、分类、审批、公开等长效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大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县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等,为申请人依法、及时、全面、方便的提供所需信息。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