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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482437/2025-008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8-26
公开日期: 2025-08-26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有效性: 有效 信息分类:
关键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8-26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原《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浙自然资规〔2020〕9号)于2020年10月1日施行,有效期五年,将于2025年9月30日失效。随着新形势下土地管理政策的变化,在执行过程中部分条文已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和市场需求,亟待修订相关内容。

二、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共十章四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章“总则”中,修改了《交易规则》制定的政策依据,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开展网上交易工作中的职责,以及多门类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的交易规则。

2.第二章“一般规定”中,删除了房地产调控特殊时期下“限房价、竞地价”等竞价方式的表述,修改为各地可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采取多样化的网上竞价方式。调整新增或变更保证金账户的时间要求,更能灵活满足地方需求。

3.第三章“信息发布”中,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删除出让人须通过当地土地有形市场、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出让公告的要求,由地方自行把握。

4.第四章“竞买申请”中,将竞买人提交信息不可更改的时间要求从原来的“竞买人提交报名且生成《保证金交纳通知书》后”调整为“在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便了竞买人。此外,简化了用地预申请、外币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涉及手动确认竞买资格的流程。

5.第五章“拍卖竞价”、第六章“挂牌竞价”中,新增设有最高限价的,按出让文件有关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的相关规定。

6.第七章“成交结果确认公布”中,考虑到随着电子化发展,也可以实现线上签订,不再局限线下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7.第八章“应急处理”中,将原来“经核实的其他原因”的中止情形从表述上修改为“依法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且明确依据该情形中止交易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恢复交易的,应当终止交易。

8.第九章“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中,明确对于竞得入选及竞得人的违约行为,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要求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明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删除《交易规则》原第十章有关监督监管的内容。

三、实施日期

本交易规则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解读人:郑珂男

电话:0571-88877953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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