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索引号: 公开方式: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8-12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邢志宏在中国土地发表署名文章:“两山”理念下浙江省生态禀赋向发展优势转化的机制探索
发布日期: 2025-08-12 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两山”理念下浙江省生态禀赋向发展优势转化的机制探索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邢志宏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针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现实难题,创造性地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破除了生态与经济二元对立的传统观念,深刻揭示了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浙江省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开启了发展模式的系统性变革。

经过20年探索,浙江省围绕自然资源属性转换与价值实现,初步构建了“资源—资产—资本—共享”的全链条转化机制:以生态资源提升为起点,筑牢生态转化根基;通过权利细分与确权登记,明确生态资源可交易、可分配的制度属性;通过产权组合和交易机制创新,打通市场化交易与资本化运作渠道;依托激励相容和多元共治机制设计,促进生态红利有效回馈多元治理主体和支撑可持续投入的良性循环。这一路径,通过制度创新与系统治理,将生态资源融入可持续发展主轴,使绿色发展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亮丽名片。

1.png

生态资源提升

生态资源提升的核心是解决传统发展模式造成的生态退化问题。其通过优化空间结构、修复生态过程,强化生态系统自我修复与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后续价值转化筑牢自然资源根基。

过去粗放的发展方式导致空间结构失衡和功能退化问题较为突出,建设、农业、生态“争地”,空间错配、景观破碎等现象也较为普遍。而这些问题叠加农业污染、工业污染、生物入侵等,加剧了区域生态功能衰退。为此,浙江省深入探索“结构优化—功能提升”的治理路径:一是科学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以生态安全为重点优化布局,为功能恢复提供空间保障;二是着力修复关键生态过程,重建生态廊道、连通生境,在稳固空间格局的同时,提升生态功能。

国土空间重构:优化生态空间结构。在规划政策制度层面,浙江省着力构建面向生态文明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一方面,围绕“一湾引领、四极辐射、山海互济、全域美丽”总体目标,统筹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另一方面,同步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总量管控、计划管理、边界管护、功能管制、效能管控”五维管控体系,以高水平规划和配套规则引领生态资源空间布局优化,筑牢全域“两山”转化的空间基底。

在工程项目实践层面,浙江省系统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百千万”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耕地功能恢复以及林耕置换等工程,有效缓解建设扩张压力、耕地细碎分散、多田布局错位、林耕空间错配等空间结构性问题。截至2025年6月底,浙江省累计整治形成集中连片优质耕地233万亩,多田套合率提升至81.80%。

如,海宁市针对耕地与村庄用地“双碎片化”问题,创新实施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方面,减少零星建设用地1600余亩,新增集中连片规模田块18860亩;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整治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保障农村融合产业用地需求,实现“一人管百亩”高效生产。海宁实践有力印证了资源要素的科学重组,能显著提升生态供给能力,并为承接生态转化所需的生产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空间保障。

系统修复整合:增强生态系统功能。针对生态功能退化问题,浙江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现了从局部治理向系统功能整体提升的转型。

如,在流域治理方面,丽水市以瓯江山水工程为框架开展全域系统治理,包括实施堰坝生态改造,重建鱼类洄游通道;在百山祖国家公园优化珍稀物种栖息环境;通过田埂修复与沟渠连通恢复湿地生态等。工程实施后,丽水出境断面水质提至Ⅱ类以上,“植物大熊猫”百山祖冷杉成功野外繁殖4000余株。

又如,在矿山修复领域,湖州市针对仁皇山紧邻城区的特点,创新“生态修复+景观开发”模式,通过削坡减载、植被恢复等技术创新,将废弃矿区转变为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的城市“绿肺”,有力促进周边土地增值与区域发展。

再如,在海洋生态修复方面,象山县通过海堤生态化改造与大规模互花米草治理(西沪港、蟹钳港累计清除1648.86万平方米),有效应对风暴潮、生物入侵等多重威胁,并增强海岸带生物多样性维持能力、防灾防护效能与海洋碳汇功能。

这些实践凝练形成“修复关键环节—激活系统活力—提升综合功能”的递进机制。其核心是以系统性干预重建生态自我维持基础,促进多维生态功能协同提升,并产生跨系统正向辐射效应。这一路径体现了生态修复从形态恢复向功能再生的重大转变,为各地提供了可借鉴的“自然—人工”双引擎驱动方案。

2.png

生态资产显化

生态资产显化的核心是将生态资源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经济资产,为后续价值实现和权益分配提供产权基础。自然资源具有公共性特点,若产权不明,极易引发资源浪费、“搭便车”及权益分配矛盾等问题。

面对产权主体虚置、权责边界模糊等问题,浙江省以确权登记与权利分置为核心突破口,通过明晰产权边界与优化权责配置,有效激发资源活力,赋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资源确权登记:夯实权益交易基础。浙江省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确立分级与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以清单化项目制方式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域覆盖。截至目前,浙江省协助自然资源部开展了钱江源国家公园、太湖等国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累计完成117个省级项目、1300余个市县级项目的公告登簿前主体工作,覆盖水流、森林、自然保护地、矿产、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类型。此外,浙江省先行先试,还开展了水库登记试点,办理超500个水库确权登记,助力资产盘活。

在地方实践层面,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创新确权工作方法和技术,构建跨层级、部门的协调机制,着力破解权属难题,为生态要素进入市场筑牢产权基石。

如,丽水市面对百山祖国家公园林地权属复杂、插花山交错等挑战,开展内外核查,组建自然资源、法院、司法等单位参与的山林纠纷指导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搁置争议、共享红利”原则,妥善调解纠纷327起,确权登记国有林地17宗地0.80万公顷、集体林地456宗地3.76万公顷。

又如,绍兴市严把地籍调查、资料审核、登记发证“三关”,推进水库不动产登记,为后续激活水库资产效能奠定基础。其中,汤浦水库上市全国首单水利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验证了产权的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

多维权利细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浙江省从资源本体的系统特征出发,通过创新设计细分产权,有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明确多元主体权责边界,促进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和高效配置。

如,在权属登记的基础上,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有关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供役地权利人签订地役权合同,并发放集体林地地役权证,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与产权约束双轨机制。百山祖国家公园一方面实现39533公顷集体林地的统一管护,有力支撑了瓯江山水工程实施;另一方面,通过地役权补偿、护林员选聘、生态品牌特许经营等多元渠道,切实保障了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的协同互促。

又如,宁波市创新构建立体、三维、多层次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其中,宁波市象山县创新重构海域资源产权:其一,构建养殖用海“三权分置”体系,政府收回非法占用海域后,创新采用“二级发包”模式——国有公司通过招拍挂竞得使用权,发包至村集体,再由村集体二级发包给养殖户;其二,首创海域立体分层确权制度,细分水面、水体、海底、底土使用权以及海域综合使用权并将其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为复合用海提供有力支撑。宁波市江北区创新地上、地表、地下分层设权供应模式,以“一地两证”模式实现地下再生水与地上小微园区分层供应建设,使占地约8.1公顷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近13万平方米。

以上实践深刻揭示了浙江省生态资产显化的制度内核,即通过精细化产权制度安排,在保障生态完整性的同时解构公共性困境,有力促进了自然资源的集约利用和立体增值。

3.png

生态资本深化

生态资本深化的核心是将生态资产转化为可流动、可增值的资本,实现市场化配置与产业化增值。这一过程面临两大挑战:一是产权细分虽可明晰权责,但易引发资产碎片化与配置低效;二是部分生态产品确权难,供给激励不足。

浙江省在维持产权细分优势的前提下,通过两类创新激活资本转化。一是产权组合供应,依托多层次市场平台,整合分散资产,化解碎片化约束。二是针对非标准化生态资产,创新交易机制并将激励工具嵌入其中,以破解外部性难题,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最终,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协同发力,成功驱动资产存量向资本增量转化。

组合供应机制:破解资产碎片约束。分散的资源权利与协同利用需求不匹配,制约了物质供给和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的市场化引入及产业化经营。浙江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模式,破解资源管理碎片化瓶颈。

如,衢州市常山县打造集成平台,构建收储、交易、投资、风控等业务体系,成功化解砂石资源、闲置宅基地等因零散分布带来的低效利用难题。目前,其已登记闲置资源面积达29.90万亩,收储2.40万亩,累计成交金额1.16亿元。这一创新的实质是通过产权集中实现规模效益、降低交易成本,显著提升资源利用综合价值。

又如,宁波市依托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创新“海域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组合模式,有力推动了总投资约5.80亿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建设。这种模式考虑了同一空间内资源的关联性,通过整合互补性资源,化解利用冲突,激活组合资产的溢价潜力。

实践证明,无论是同类资源整合,还是陆海跨类资源协同,这种适应性产权组合的供应模式都是应对资源本体系统性特征及其协同治理需求的有效制度创新路径。

交易机制创新:破解非标资产交易难题。面对非标准化生态资产转化渠道受限、供给激励不足等难题,浙江省积极构建统一的价值评价体系,将碳排放权、取水权等生态权益指标纳入规范交易体系,深度衔接生态司法、绿色金融、“山海协作”等机制,有效显化生态调节服务市场价值,激励社会资本参与,促进非标准化生态资产价值实现。

如,象山县首创“蓝碳+产权+司法”补偿模式,引导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责任主体以认购“蓝碳”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并将赔偿资金纳入生态碳账户规范管理。其实质是将生态修复成本转化为可交易的市场标的,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

又如,丽水市深化绿色金融支持,推行集体林地地役权收益权质押、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等金融模式。2020—2023年,全市新发林权抵押贷款36.27亿元,贷款余额35.72亿元,有效缓解了生产技术升级和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的资金约束。

再如,淳安县以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为基础,在西湖区创新打造“生态飞地”,实质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和区域统筹协同,推动多元化生态补偿。

这些创新实践的共同机制是将非标准化生态资产转化为标准化权益或金融标的,为生态系统服务付费、配额交易等国际治理机制的本土化落地提供浙江经验。

4.png

生态收益共享

生态收益共享理念的核心是将价值转化收益切实用于生态修复、乡村服务和农民增收,以实现发展与保护协同,全社会生态共建、利益共享的良性循环。

生态资源价值转化须弥补历史生态赤字,而空间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普遍存在投入大、周期长、收益不稳定等瓶颈,亟须激发全社会参与动力。同时,农村集体用益物权易被强势资本占用,可能引发利益矛盾与社区分化,导致“两山”转化偏离公平原则。

浙江省的实践突出生态反哺与空间正义两大核心:一方面,着力构建“发展—保护”激励相容机制;另一方面,将增值收益纳入制度化分配体系,并嵌入财政管理、项目运行和社区参与,促进公平和可持续转化。

激励相容设计:统筹发展与保护。浙江省创新构建资源收益回嵌生态环境或促进同步增长的机制,确立可持续转化的价值导向。

如,丽水市云和县创新生态环境增值金制度,即在评估出让地块经济产出价值时,同步核算生态环境增值,并将生态环境增值金专项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其中,仙牛岛等地10宗“生态地”出让,实现226.48万元生态增值金入库。其实质是显化环境成本,通过市场化交易和收益再分配实现利益闭环。

又如,杭州市余杭区青山村与公益组织合作,采用水基金模式开展小水源地保护,并通过建立基金信托、运营生态产业等措施,治理面源污染,引导多方主体在生态护水行动中受益。该项目基于多元化、市场化、可持续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改善、绿色发展、村民增收(每年获得生态补偿金较自营提高20%)等多重目标。

再如,温州市洞头区以特许经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修复及陆域配套建设,核心是产业营收反哺生态治理、生态优势促进经济溢价,实现保护与转化的深度融合。

这些举措的共同点是通过建立激励相容机制,显著增强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内生动力,有效破解投入约束。

共建共享实践:面向公平与共富。资源收益共享的关键在于培育“在地化主体”。浙江省创新探索了多元共建共享模式。

如,安吉县创新探索的“两入股三收益”模式,即村集体与村民以资源、资产入股,获得租金、薪金和股金。其中,大里村成立毛竹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村内7100多亩零散竹林,整合资源产权吸引社会资本,并入股云下飞瀑项目,年增收超100万元。

又如,海宁市发展共富抱团经济,即利用整治修复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一方面用于打造共富菜园,构建“村集体+农业主体+低收入农户”共建机制,惠及125户低收入农户,使其人均年分红不少于450元;另一方面用于建设产业园,抱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其中马桥街道六村抱团共富项目实现分红200万元。

再如,杭州市西溪湿地创新生态搬迁保障收储机制,对4000余搬迁户全部实行生态搬迁并将其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并通过留用地政策和湿地公司吸纳就业,确保村民长期共享生态保护与利用成果。

上述探索的核心机制在于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等作为在地化载体的关键作用,通过整合资源、公司化运营、入股合作等方式,有效对接外部资本,实现生态收益的本地留存和内部分配,有力推动全社会共建共享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5.png

相关启示

浙江省深入践行“两山”理念,逐步构建了契合区域特色、贯通全链条的系统性制度体系,成功探索出一条制度型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此即:通过空间重构与生态修复,大幅提升生态资源潜在价值;依托确权登记与权利分置,使生态资源可管理、可交易,并为多元主体参与生态治理提供制度支撑;借助全省统一交易平台、“两山合作社”、绿色金融等机制,打通资产入市与资本化运作通道;尤为关键的是,形成了收益反哺生态与社区的闭环机制,确保生态保护与社会公平协同推进。这一实践深度契合中国式现代化对生态治理与发展公平的统筹要求,充分彰显了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创新。其主要启示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必须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规律。山水林田湖草海是内在关联的生命共同体。浙江省的实践表明:在生态资源提升阶段,重在系统性重构空间格局与修复生态完整性,避免碎片化治理;在生态资产显化阶段,需把握资源立体分布与多功能特性,通过权利分置与精准确权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在生态资本深化阶段,要依据资源空间和效用关联性,创新适应性产权组合以破解碎片化约束,并构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整体治理能力;在生态收益共享阶段,注重将资源整合开发及收益分配嵌入地方自然与社会,提升转化效率、公平和可持续性。

必须强化政府主导下的制度整合和多元协同。浙江省的实践表明:在制度层面,应将生态保护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并整合政策资源,形成强大生态价值转化合力。在主体方面,应通过权利分置、平台搭建、特许经营、金融引导等创新设计,有效激活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修复和价值实现,构建“政府引领、企业运作、社区共建”的高效协同治理格局。

必须坚守人地和谐与共富导向。浙江省的实践表明:一要坚持人地和谐共生,深化“土地出让+生态补偿”、共生农业、生态环境导向开发等模式探索,确保发展收益反哺生态环境,实现发展与保护激励相容;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共同富裕,在产权重构、资本增值、收益分配等各环节保障民众主体地位,并通过生态补偿、就业融合、“在地化主体”培育等机制,切实保障社区发展权,促进红利公平共享。

浙江省以“资源—资产—资本—共享”为主线的制度体系,既顺应全球自然资源治理趋势,也在集体土地制度、基层治理等我国特有领域实现深度突破,是本土实践与制度框架的有机融合。这不仅为我国深化“两山”转化提供了鲜活样板,也为全球探索生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与减贫协同贡献了切实可行的中国方案。站在“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的新起点,浙江省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不断提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水平,持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价值实现路径,为共建全球生态文明、守护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优质的浙江智慧与实践经验。

分享: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