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5-006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7-09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嘉兴市平湖市温排水区域出让区块用海公示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嘉兴市平湖市温排水区域出让区块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9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我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53号,联系电话:0573-82799315,邮编:3140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联系电话:0573-85825592,邮编:3142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9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