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5-007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7-29 | |
公开日期: | 2025-07-29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有效性: | 有效 | 信息分类: |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海域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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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1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依托当地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开展出让。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一大市场建设,强调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促进要素资源顺畅流动、高效配置,同时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优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为推进省域海洋资源要素市场建设,落实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域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浙江省海域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制定三十七条内容,具体如下: (一)总则。明确海域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的定义、适用范围及出让人主体,适用范围为海域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海地联合出让或组合出让;出让人为省、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若跨行政区划,其出让人为共同的上级或上级委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一般规定。明确网上交易的基本程序、数字认证要求、保证金账户管理及交易管理员岗位设置等内容。 (三)信息发布。明确出让公告的内容、发布时间等,出让公告时间不少于20日。 (四)竞买申请。明确竞买申请提交、保证金缴纳等要求。 (五)拍卖竞价。明确拍卖采用限时竞价方式,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为规定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 (六)挂牌竞价。明确挂牌出让时间不少于10日,挂牌期限截止后,若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则进入4分钟一轮的竞价阶段,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 (七)结果公布。明确竞得入选人需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时签约的取消资格。海地联合出让或组合出让的,按出让公告要求签订出让合同。出让结果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八)安全提示与法律责任。明确交易系统故障、交易中止与终止的情形,以及出让人、竞买人的责任、补救措施等内容。 四、实施日期 本交易规则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解读人:阮建武 电话:0571-88877740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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