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5-007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函〔2025〕39号 | 公开日期: | 2025-07-21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四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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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自然资人资发〔2025〕13号)和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5〕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浙江省第四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为做好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2025年度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部署,以提高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领域人员技能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着力点,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持续提升调查监测全要素全链条基础支撑能力,高质量推进调查监测人才队伍建设。 二、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总工会主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服务中心承办,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为加强对本次竞赛的组织领导,成立浙江省第四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 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竞赛项目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员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5年9月上旬。 (二)竞赛地点:嘉兴市。 具体竞赛日程、地点安排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五、竞赛内容 立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我省“一张图”试点有关要求,围绕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自然资源监测、调查监测数据分析评价等内容,聚焦变化图斑提取、地类识别、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环节,采取理论测试、技能考核、现场竞答等形式。 六、竞赛分类 竞赛分个人和团体竞赛,设置技术管理类和技术实施类竞赛。 (一)个人竞赛 个人竞赛需参加理论测试、技能考核,个人成绩按“理论测试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70%”计算。 (二)团体竞赛 团体竞赛分两轮,每支代表队第一轮团队成绩为各队5名队员参加理论测试、技能考核的个人成绩之和,根据成绩排名,分别选取设区市代表队、企业代表队团队成绩位列前二的共计4支队伍进入第二轮竞赛,进入第二轮的队伍选派3名队员,通过现场竞答的形式进行团队角逐。 技术管理类和技术实施类的理论测试、技能考核各有不同侧重点,理论测试、技能考核、现场竞答题型、范围、要求等内容,另行说明。 七、参赛对象和参赛方式 参赛对象:为省内从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人员,工作满2年(截至2025年8月6日,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和学生),通过组队的形式参加,已被认定为“浙江金蓝领”的职工,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的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区市代表队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组建1支队伍,报名参加技术管理类竞赛,每支队伍包含领队1名,参赛队员5名,替补队员1名,参赛队员需为各设区市或所辖县(市、区)自然资源系统的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人员。 (二)企业代表队 省内各级企业可按法人单位名义组建1支队伍,报名参加技术实施类竞赛,每支队伍包含领队1名,参赛队员5名,替补队员1名,参赛队员需为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参加竞赛的企业需有近两年独立完成我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3年、2024年)县级作业或参加我省市级、省级核查的经历。竞赛将根据队伍报名数量,视情组织预赛选拔。 前三届省赛取得团体一等奖的单位不再参加本次团体竞赛,符合条件的隶属人员可作为设区市代表队成员参赛,不参与个人排名。 八、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团体奖、个人奖。 (一)团体奖 设置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其中进入决赛的4支团队根据现场竞答总分高低,依名次授奖。未进入决赛的,按照设区市代表队、企业代表队序列分别进行排名,依名次授奖。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等,以表彰在赛事组织、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省自然资源厅、省总工会联合颁发奖状和奖牌。 (二)个人奖 设置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若干,分别颁发获奖证书。获得技术实施类个人前三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分别给予5000元、4000元、3000元的奖励,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经省总工会核准后,认定为“浙江金蓝领”,若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递补。获得个人奖的其他选手,由组委会给予奖励。 (三)省级推荐 省竞赛委员会按照“全面、客观、公平、公正,注重实效” 的原则,择优向全国竞赛委员会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九、其他事项 1. 本次竞赛参赛队伍住宿和往返交通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用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2.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于8月6日前完成参赛选拔,并填写参赛选手和参赛队报名表,报送至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梁爽,18257159527。 附件:1. 浙江省第四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docx 2. 浙江省第四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参赛队报名汇总表.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25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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