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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5年第5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的函

发布日期:2025-06-03 14:4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字号:[ ]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统筹和跨市调剂补充耕地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3〕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规范省统筹和跨市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入管理的通知》(浙财综〔2023〕17号)有关规定,以及你们提出的调剂补充耕地指标申请和签订的调剂协议,我厅确定2025年第5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具体详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附件所列调剂数量,在一个月内完成调剂资金结算。该调剂数量(耕地面积)纳入你们2025年度耕地保有量考核内容。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的后期管护,确保项目质量,严禁垦造耕地项目“非农化”“非粮化”。


附件:2025年第5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3日


附件


2025年第5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

单位:亩、公斤、万元


调出

单位

调入

单位

调剂指标

类别

调剂

数量

调剂

总价

使用调剂指标的建设项目

1

江山市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数量指标

300

4550

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三期二阶段)和G1522常台高速浙苏界至南湖枢纽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粮食产能

指标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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