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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5-002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厅函〔2025〕295号 公开日期: 2025-04-02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遴选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02 09:34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建设项目科学合理选址、切实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等评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我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专家,组建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申请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在职个人申请,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退休人员申请应当经两名已入库专家推荐。原浙江省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专家库的入库专家也需按规定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二、入库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二)专家库设8个专业领域,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农业、生态环境、林业、交通(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水运、航空等)、能源(电力、石油天然气、水电、新能源等)、水利。

三、申请办法

以自愿为原则,公开、公平、择优遴选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包括由事业单位转制的国有企业)、专业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相关专家学者、业务骨干、专业人士。    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于2025年4月10日前向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行政审批处)申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专家资格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如有发表论文、专著或其他科技成果的,可一并提交论文、专著、科技成果的题目名称和简介;    (三)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四、审核公示及择优入库

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后,形成入库专家预选名单,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为入库专家。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的身份、专业技术职称、学历、相关注册资格或其他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由专家推荐单位核实并负责。

(二)地方相关单位可参照省级有关单位名单,由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转达。

联系人:魏轶/赵逸,联系电话:13600519572/88877734,电子邮箱:zjzrzygzc@126.com。

附件:1.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 .wps

   2. 省级有关部门.wps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1日

附件:浙自然资厅函〔2025〕295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遴选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专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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