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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象资规示[2025]225011号)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5-04-16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象资规示[2025]225011号)

象资规示[2025]225011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鹤浦镇小微园区鹤一路与鹤三路交叉口零星地块地块位置浙江省宁波市鹤浦镇小微园区鹤一路与鹤三路交叉口西南角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0.0816项目名称鹤浦镇小微园区鹤一路与鹤三路交叉口零星地块
明细用途;
用途明细面积

受让单位象山金前机械有限公司
备注


二、公示期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869号
    邮政编码:315700
    联系电话:0574-89522039
    联 系 人:孙汉耀
    电子邮件: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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