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厅依法受理临海市测绘院注销测绘资质申请,经审查,决定批准注销其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编号:甲测资字33101015),乙级测绘资质(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3507188)。特此公告。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