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5-002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厅函〔2025〕248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20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宁波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 ||
|
||
宁波市人民政府: 宁波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用地已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宁波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147号)转发给你市。请你市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同时,做好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 特此致函。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19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