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2482437/2025-002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厅函〔2025〕248号 公开日期: 2025-03-20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宁波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3-20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波市人民政府:

宁波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用地已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宁波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147号)转发给你市。请你市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同时,做好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

特此致函。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19日

附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宁波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pdf

分享: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