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5-002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厅函〔2025〕242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20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厅级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申报和已立项科技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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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质院,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科技管理办法(试行)》(浙自然资函〔2019〕61号)等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厅级科技项目申报和往年厅级科技项目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厅级科技项目申报 2025年厅级自然资源科技项目选题重点围绕附件2推荐的申报方向,以自然资源管理实践中存在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对自然资源领域实用性、前瞻性研究谋划,注重科技成果的提炼和转化应用,为我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请各单位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科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是项目申报的基本依据,申报单位要组织技术专家对本单位科技人员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注重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初审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对技术人员在厅级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和成果验收等环节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已承担厅级科技项目且到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科技团队,不能继续申报2025年厅级科技项目。一般的厅级科技项目所需研究经费,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予以保障。厅科技处将组织行业专家遴选出少量厅级重点科技研究项目,申请省财政予以专项资助。 二、往年科技项目评价 对各地各单位2020年以来申报立项的厅级自然资源科技项目进行评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认真梳理本辖区内技术单位以往立项的厅级自然资源科技项目,并填报以往立项厅级科技项目评价汇总表(见附件1)。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汇总厅级科技项目后编写本地区各技术单位承担科技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含项目总数、已验收数量、申请终止数量等)、项目实施成效(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申报奖项、科技人才培养、在技术职称评定中的作用、社会效益等)、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省地质院、省测科院、省海科院、省空间规划院等单位承担的厅级科技项目数量多,请按照上述要求,单独报送附件1和厅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评价报告。 三、上报时间 (一)上报方式。采用网上申报,申报资料经初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与加盖公章后,由初审单位统一将以往厅级科技项目评价汇总表(附件1)、评价报告、2025年厅级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及各申报项目材料发送至邮箱332975961@qq.com。请申报单位不要单个项目分散报送。 (二)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 联系人:厅科技处顾杰,电话:0571-88877258(浙政钉)。 附件:1.往年厅级科技项目评价汇总表.docx 2.我省2025年自然资源领域厅级科技项目申报方向.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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