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5-001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0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浙江省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名录(修订)》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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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重要地质遗迹管理,加强与《浙江省重要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衔接,根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现将《浙江省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名录(修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日。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真实身份或者单位名义向我厅提出,并附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一、以信函方式可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91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浙江省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名录修订反馈意见”。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可将意见发送至:52284159@qq.com,并在标题上注明“浙江省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名录修订反馈意见”。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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