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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1-07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使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5-01-07 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

01-浙测基成审〔2025〕007号

申请人: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提出的“使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行政许可(受理号:浙测基成受[2025]007号)申请,经本行政机关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和《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管理相应基础测绘成果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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