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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02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
2025年1月1日起,《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正式施行,赶紧来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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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播放视频 2024年9月27日,《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决定的一系列制度成果上升到了法规层面,为实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提供了法规依据,为我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提供了规划支撑,同时为《国土空间规划法》的出台提供了浙江经验。 点击播放视频 问《条例》正式实施前国家和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5、《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6、《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其中《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将在《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施行后废止。 问国土空间规划到底有哪些规划? 答: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问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答: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修改的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服从总体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问国土空间规划由谁来编制? 答:省、市、县(市)、乡镇四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编制。 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几年? 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十五年。 问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一般包括哪些? 答:建设用地的位置和面积、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建筑高度、建筑风貌、主要交通出入口,停车位配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 问哪些情况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建设的;在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许可。 问哪些情况需要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答: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也需要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问哪些特殊建设项目可以在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布局? 答:(一)交通、能源、水利、矿山等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 (二)军事设施、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监教场所、殡葬等特殊用地建设项目; (三)供变电、污水处理等有邻避效应的建设项目; (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 (五)确需在边界外布局的其他特殊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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