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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1-16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增值化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16 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自然资函〔2024〕48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民法院、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浙江金融监管局辖内各金融监管分局、各直辖金融监管支局,宁波金融监管局辖内各金融监管支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企业财产权利,省自然资源厅、省高院、省司法厅、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和宁波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定了《浙江省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增值化改革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司法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浙江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宁波监管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浙江省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增值化改革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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