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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16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关于印发《浙江省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增值化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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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自然资函〔2024〕48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民法院、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浙江金融监管局辖内各金融监管分局、各直辖金融监管支局,宁波金融监管局辖内各金融监管支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企业财产权利,省自然资源厅、省高院、省司法厅、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和宁波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定了《浙江省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增值化改革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司法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浙江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宁波监管局 202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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