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5-00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10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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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自然建设和法治示范省建设为目标,积极推进我省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更加夯实 1.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一是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厅党组书记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印发实施《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工作机制的意见》。二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集体研究部署法治要点、年度立法、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工作。 2. 落实厅领导学法述法制度。一是坚决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开展了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法治建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多个主题学法活动。二是落实厅党组成员年度宪法及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依法履职情况,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3.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全系统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分层分类细化清单,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将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清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二、自然资源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4. 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地方立法。总结提炼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决定的一系列制度成果,形成《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4年9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全国省级层面首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地方性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规划、建设、治理有机融合提供了法规依据,为我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规划支撑。 5. 推进自然资源政策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储备。《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申请列入2025 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修订)申请列入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项目。二是做好省政府规章立项工作。《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修订)申请列入2025年省政府一类规章项目。三是完善要素保障政策体系建设。聚焦“经济大省勇挑大梁”,坚持“产业项目优先、新质生产力优先、战略方向优先”导向,推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提档升级,编制出台1个“8+4”自然资源要素清单、N个专项政策和1个四季度冲刺政策包,全力保障“两重”“两新”、“千项万亿”重大项目、海洋经济发展、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等高质量发展。 6. 保障国土空间治理重要改革实施。一是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获批,构建浙江省特色的141X乡村规划体系,总结海宁试点经验制定“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通过“详细规划+通则管理”,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推广驻镇村规划师公益服务制度,有关经验做法写入自然资源部、中央农办文件。二是扎实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耕保新政,代省两办拟定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意见,不折不扣落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完善“人防+技防”保护格局,巩固提升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成果,完成首次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目标;三是全面启动“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代拟“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制度文件,统筹实施“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林耕置换、耕地功能恢复等工作。四是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规范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印发《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引(修订版)》规范项目实施。 三、法治监督服务更加规范 7. 全面落实“三评估两审查”制度。坚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框架协议的“三评估两审查”工作。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基础上,印发《注意事项提示单》,进一步明确“三评估两审查”的职责部门和各项工作落地的时间节点。2024年共完成4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含重大行政决策)、1件框架协议、1件重大执法决定、1件格式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8.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许可权力事项清单管理。持续开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全面梳理中介服务事项,将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2024年,全系统双随机抽查11882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99.57%。三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自然资源领域“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划转、赋权事项职责边界,构建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协同合作工作机制。印发矿产、测绘、规划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持续攻坚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有序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别墅类低层高档住宅私搭乱建专项整治,切实抓好违建别墅、违法建筑常态长效治理。 9. 深化诉源治理化解。一是打造行政争议多形式化解机制。通过省市县联动、业务部门协同,以听证开解、诉前调解、上门化解等形式主动化解争议。2024年我厅新收行政争议复议诉讼案件324件,其中败复3件,无败诉案件,败诉败复率较去年下降90%。二是巩固“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成果。出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态化推进以案治本工作的通知》,以自然资源领域案件办理为切入口,通过风险研判、制度规范等举措形成良性循环,增强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推动案源地责任落实。实施败复败诉风险案件领导负责制,协同各部门,共同开展实质性化解。深化征地诉讼分级办理机制,落实属地政府土地审核审批监督管理主体责任。 四、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 10. 落实干部职工学法。一是狠抓关键少数学法。落实厅党组学法制度,2024年度完成4次会前学法,厅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土地污染防治条例》等。二是开展普适性学习。2024年度共组织6次法治讲堂,通过视频联线方式组织系统干部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治专题内容。三是组织基层骨干学法。2024年共举办业务培训16期次,分批培训人员2500余人次,重点做好政策法规、国土空间规划、地矿管理、确权登记、变更调查、海域海岛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等业务培训。 11 .做好全社会普法宣传。一是落实青少年学法。利用“地球日”“测绘法宣传日”“海洋日”等主题日,开展儿童书画公益大赛、自然资源科普讲解大赛、海洋知识创新竞赛、测绘法宣传进文博馆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二是落实大众学法。通过《浙江自然资源·视界》电视节目、《潮·自然》短视频、企业版和村民版《浙江自然资源宣传读本》以及自然资源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多田套合”、土地综合整治、乡村规划管理助力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等工作政策,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政策解读。 一年来,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不断优化要素保障体系,支撑经济稳进向好更加有力;不断推进自然资源改革,国土空间治理更加高效;全面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助推绿色低碳发展更加有为;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行政争议化解,维护群众权益更加有效。 2025 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定位,扎实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抓好立法和法治宣传实施工作,推进自然资源法规制度建设。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及时制定配套政策,推动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二是严格行政执法,持续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深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以案治本”行动,抓好案件办理,强化诉源治理,化解行政纠纷。四是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推进“三强三严三牵引”,统筹做好要素保障、资源生态环境和群众权益保护,支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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