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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4-006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提〔2024〕259号 公开日期: 2024-07-09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台73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4-07-09 09:55 浏览次数: 字体:[ ]

梁彩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民建房合理需求加强宅基地管理的建议》(台73号)收悉。该建议对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提高乡村地区国土空间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厅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理顺规划,合理安排农民建房用地空间

一是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内,按照“县级规划优体系、乡镇规划定边界、村庄规划落布局、乡村设计美形态”的要求,形成统一的“141X”的乡村地区规划体系。二是在乡村规划中根据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对农村人口进行预测,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重点考虑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困难户的住房需求。三是通过规划版“村规民约”、乡村版“一张图”等形式,形成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村庄规划成果,鼓励村民和集体组织积极参与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工作。

2

强化管理,全面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指标

一是开展年度农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工作,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户建房,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实报实销”。二是有序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鼓励进城落户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退出的宅基地在符合乡村规划的前提下,优先用于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居住需求。三是通过乡村规划设计明确农民住宅的高度、占地、风貌等管控要求,规范农户建房管理,提升农村用地的集约节约水平。

3

专事专办,有效破解当前管理矛盾

一是多部门联合深化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农房设计管控引导、农房建设审批服务、农房建设全过程管理、农房使用安全协同治理、农房建设使用服务等机制,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通过执法力量下沉、部门协同、联合执法等形式形成管理合力,对违法占用宅基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技术支撑的工作机制,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全面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各项工作。

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s://zrzyt.zj.gov.cn/),了解乡村国土空间治理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附件:省自然资源厅向省人大代表提供的建议参考材料.doc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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