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金仙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审批<金义都市区规划>的建议》(金25号)收悉。该建议对于金义都市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后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建议本次修改完成的《金义都市区规划(2019-2035年)》(修改)完成金华市本级审议程序后,由金华市人民政府联合省自然资源厅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我厅支持修改完成的《金义都市区规划(2019-2035年)》,完成本级审议程序后,按流程上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 一、工作开展情况 金义都市新区是浙江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大都市区、三大城市群之一。我厅非常重视金义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指导和推进规划编制与报批工作。在国务院批复的《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做强‘双核四极多群’的中心城市体系”,进一步提升金义都市区辐射带动功能,形成以金义主轴为主体的“一带一路”枢纽型都市区,高水平建设内陆开放枢纽中心城市。同时,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的《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也明确重点推进金义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金义新区作为省级新区的优势,加快落实主轴发展规划,加快编制实施金义都市区规划、金义一体化规划、自贸区金义片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 二、下一步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金义都市区规划(2019-2035年)》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后续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规划衔接工作。在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加强对金义都市区规划修编工作的指导,并督促地方做好与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充分衔接,加快形成《金义都市区规划(2019-2035年)》(修订版)。 二是继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2023年4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浙江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3〕29号),进一步规范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审查流程。我厅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政策制定等方面将做好支撑保障,支持金华市人民政府按流程开展申报工作。目前,我厅正积极开展浙江省规划审批专用章的申请工作,为后续规划的报批奠定了基础。 三是跟踪推进规划实施监督。规划批准实施后,将指导地方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将规划相关成果纳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管理,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约束性指标和空间管控要求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估预警,确保规划成果的严肃性。 |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s://zrzyt.zj.gov.cn/),了解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信息。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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