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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4-1010118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函〔2024〕38号 公开日期: 2024-07-23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23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级有关单位、厅所属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和条件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自然资规〔2023〕8号)执行。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要求

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需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个人信息、业绩档案信息、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平台。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三)所在单位或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所在单位或省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需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报送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业绩材料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填报要求详见附件3。申报人员均需填写《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并将扫描件上传至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材料附件信息。

(二)社保证明要求。省内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缴纳证明,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上传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三)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网址:http://zrzyt.zj.gov.cn/art/2020/11/17/art_1289947_58934176.html)要求,申报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学时规定。本次申报需上传任现职以来或近4年(2021-2024年)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专业课学时需通过省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网址:http://gtzj.jystudy.com)进行登记,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数据可自行同步到职称申报系统(约2个工作日延后显示)。

(四)资格审查要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规范真实。相关业绩材料需签署“核对无误”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2023年度评审未通过又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2023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以来新增业绩证明,如无新增业绩的申报人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申报纪律要求。对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提交虚假业绩材料,任现职期间,曾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而受到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等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申报人员,将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在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对未履行审核责任,纵容或协助所属人员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将对不诚信行为记录备案,并予以全省通报。

五、其他说明

(一)自评分申报说明。通过自评分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分数需达到127分。用人单位需对自评分进行复核,如有明显拔高业绩、随意打分赋分者,评委会实行一票否决。

(二)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情况择优推荐参加评审,申报前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完成岗位核定。

(三)委托评审说明。如各地市或省级有关单位所属人员的申报专业无法经所属中评委评审的,经所在地人社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可委托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联系方式

各有关单位和厅所属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请交送至省自然资源厅服务中心(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中评委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7号,联系人:章珏弘,联系电话:0571-88877231)。

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docx

   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docx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docx

   4.业绩提取要求.docx

   5.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22日

附件:浙自然资函[2024]3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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