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4-005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提〔2024〕138号 | 公开日期: | 2024-06-04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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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九三学社界别活动组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3号提案《分类规划利用农村闲置设施 推进我省和美乡村建设》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闲置设施利用,推进我省和美乡村建设,我厅积极指导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强化村庄规划指引作用,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科学引导和保障和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优化乡村用地布局。按集聚建设类、整治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完善乡村规划设计,推动和美乡村建设。结合农村闲置设施,合理确定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用地布局,划定乡村规划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合理保障农村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建房需要。 二是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先考虑农村闲置设施,整体谋划乡村产业空间,在县域内统筹安排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和配套设施用地,引导农产品初加工、“农业+”等产业留在乡村,农产品深加工、物流仓储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现代农业园区集聚。 三是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2018年以来我省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相关经验做法受自然资源部推广。近五年,累计批准实施94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竣工验收472个。2023年,浙江省政府将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列入十项事关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工程。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推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布局优化、质量提升;统筹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整体风貌。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于2023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提出用3至5年时间,基本实现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全覆盖,形成“图形、属性、档案”相一致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构建较为完备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制度规范体系,为畅通城乡资源要素流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激发农业农村的发展活力打好基础。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汪芝萍 联系电话:0571-8887775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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