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敏田、董强、柳正晞、周正平、张一彦、朱明连、江天、朱丽、冯云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温岭经济开发区提能升级 争创国家级经开区的建议》(台76号)收悉。该建议对于促进温岭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相关部门在温岭经开区推进龙门一港三区整体提升过程中进行全盘指导,建设中能满足围填海条件的尽可能落实,着力打造大体量的对外开放港口,释放海洋资源,支撑温岭经开区提升开放优势。 | 《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明确,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涉及围填海的国家重大项目范围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740号)对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范围进行了明确,主要有三类:1.具体项目名称已列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国家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印发或同意的文件、规划,或列入国家发展规划,或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的交通、能源、水利、石化等国家级专项规划;2.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支持的重大项目。3.需报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重大项目。温岭经开区相关用海项目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后,即可由省政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申请新增围填海,我厅也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向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获得支持性意见,保障温岭市重大项目用海需求。 | 2 | 相关部门在用地指标等给予更多资源政策倾斜,推动经开区进一步做大做强,早日创建国家级经开区。 | 我厅积极支持温岭经济开发区建设,在用地方面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全力支持温岭市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或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使用国家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二是加大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我省实行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省里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支持科创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我厅积极支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入库项目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计划指标。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进向好,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此外,2024年初,我厅印发了《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1号),将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范围扩大至示范类制造业项目。今年我厅还将继续加大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保障指标由1.5万亩提高到2.5万亩。三是全额返还地方增存挂钩计划指标。今年,我们对各地通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获取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额返还地方。为支持各地加快重大急需项目落地,截至目前,我厅已预下达温岭市2024年度增存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95亩。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指导温岭市按照“增存挂钩”机制,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争取更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温岭经济开发区提能升级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s://zrzyt.zj.gov.cn/),了解用海用地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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