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4-005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6-21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北仑区防洪排涝提升及水资源综合治理工程-青峙塘提标加固工程用海申请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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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使用海域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20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电话: 0571-88877740;邮编: 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 电话: 0574-89187076;邮编: 31504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地址:北仑区太河商务楼8楼;电话:0574-89384401;邮编:31580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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