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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5-20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服务中心

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职称申报小课堂丨(三)继续教育学时
发布日期: 2024-05-20 08:4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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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继续来职称申报小课堂第三期。我们都知道,职称评审不仅仅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我们未来职业发展的期望。而继续教育学习,正是我们不断提升自己、适应时代发展的重要途径。今天,我们就和初入职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小然一起深入了解继续教育。

一、继续教育学时是什么?该从什么时候开始学?

答:继续教育学时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累积的学习时间,它是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

从现在开始学。继续教育学时作为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的必备条件,是从事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重要衡量指标,也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需要累计完成一定的学时,以满足职业发展和岗位需求。

二、学习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

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爆破工程、爆破器材、矿建工程、采矿工程以及有关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和专项规划等。

一般公需科目的学习内容,由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提供学习课程(件),并根据有关规定登记学时。

三、每年应该学多少学时?

答: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达到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5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申报当年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各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需按评审通知要求提供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延伸阅读

接受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途径有哪些?

途径1:线上培训。

参加“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中提供的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课件的学习,认定相应的学时。其中爆破工程、爆破器材、矿建工程、采矿工程等4个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浙江省爆破行业网络学习平台”提供的课件的学习,认定相应的学时。

途径2:线下学习。

①参加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的自然资源领域类高研班;

②参加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和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专项培训班;

③参加省地质学会、省土地学会、省测绘学会、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省海洋学会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

④参加国(境)外培训进修、学术研讨活动;

⑤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讲座等继续教育活动。

途径3:实践提能。

①参加经组织批准的自然资源领域各类对口支援、结对帮扶和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等工作;

②参与自然资源领域课题研究、规划或技术标准制定;

③获得自然资源领域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④发表专业论文(译文)、著作(译作);

⑤参加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⑥参加自然资源领域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四、学时该如何获得?

答:一般公需科目,省属单位(含人事档案在省人才市场的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专技人员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zjjx.rlsbt.zj.gov.cn/)进行学习,每门课程学完后可认定相应学时;专业科目需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http://gtzj.jystudy.com)进行学习登记。

五、对登记审核情况有疑问时,应该咨询谁?

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均应根据人事隶属关系,由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托“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及时、如实登记。在登记过程中,遇到技术难题,可咨询“浙江省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首页技术人员;遇到学时认定难题时,可咨询各中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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