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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个水资源“户口”“落户”温州洞头
发布日期: 2024-05-20 08:4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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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上午,浙江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水资源类项目首登仪式在温州市洞头区举行。洞头区长坑水库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为浙江省首个拥有“户口本”的水资源类项目。

长坑水库位于洞头区北岙街道大长坑村,登记单元面积为5.90公顷,国有自然资源面积为4.88公顷。从资源类型看,登记单元内森林资源面积1.43公顷,水流资源面积4.27公顷,非自然资源面积0.20公顷。

此次长坑水库完成确权登记,不仅标志着温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打通了“最后一公里”,也标志着浙江全省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迈入到有产权支撑保障的新阶段。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改革背景下不动产登记的拓展,相当于为自然资源"上户口"。通过清晰界定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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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统一部署,温州于2021年正式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根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自然保护地、水流、海域海岛、矿产、森林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为主要内容,全市确定重要自然资源登记任务261个。为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完整性,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率浙江之先建立地籍调查成果内审机制,完善登记审核流程,探索构建"三维立体、全域覆盖、权属清晰、数据集成、动态更新"的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

据了解,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下步要以本次水资源项目登簿为起点,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有序推进市、县两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化登记成果与相关业务的共享融合及应用,进一步发挥好确权登记在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链条中承上启下的作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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