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4-004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提〔2024〕52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17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0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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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张颖洁委员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02号提案《建议浙江率先在全国建立省域GDP与GEP双考核制度》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开展GEP核算,建立GDP与GEP双考核机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探索,它有助于推动地方和部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一、GEP(Gross Ecosystem Product,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是衡量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各种最终物质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的指标。GEP旨在量化生态系统服务对人类经济活动的贡献,从而促进对生态系统的管理和保护。 从各地的实践探索来看,GEP核算主要包括:1.物质产品:包括食物、药材、原材料、淡水资源和生态能源等。2.调节服务: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洪水调蓄、固碳释氧、大气净化、水质净化、气候调节和病虫害控制等。3.文化服务:包括自然景观游憩、康养服务等 提案中提出建立的GDP与GEP双考核的机制,并积极推动GEP核算,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GDP作为传统的经济发展指标,主要衡量经济活动的总量,而GEP则是衡量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采用GDP与GEP双考核,可以更全面地评估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2.GEP核算有助于推动地方政府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3.GEP核算结果可以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引导政府在土地利用、产业布局、城市规划等方面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 4.通过GDP与GEP双考核,可以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此外,将GEP纳入政绩考核,有助于改变单纯以GDP增长率为导向的政绩观。有助于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途径,为生态保护提供经济激励。有助于平衡不同地区的发展需求,特别是对于生态功能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生态优势,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GDP与GEP双考核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推动地方政府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二、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推进建立GDP与GEP双考核机制中可以充分发挥自身职责,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可参与制定GEP核算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为地方政府提供明确的核算方法和操作流程。 2.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掌握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等信息,为GEP核算提供数据支撑。 3.开展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确权登记,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产权保障。 4.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修复,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 5.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在今后工作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助推建立GDP与GEP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职责,正确处理要素保障与资源保护的关系,为美丽浙江建设、展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窗口”作出贡献。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李甜 联系电话:0571-88877808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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