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4-004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提〔2024〕25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14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金12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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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郑公民等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投资增长较快地区要素支持力度的建议》(金126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厅积极支持投资增长较快的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在用地方面认真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全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金华市加快推进金武永东市域铁路工程、金兰市域铁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我厅支持金华市将上述项目申请争取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或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使用国家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金华市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在用地审批方面,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做到重大建设项目省级审查即来即办、限时办结,加快推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 二是加大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为更好地集中有限资源要素保障重大项目,我省实行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省里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支持科创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确保土地要素用在刀刃上,努力破解优势地区、优势行业的优质项目存在“项目等地”问题。我厅积极支持金华市等投资增长较快地区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入库项目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计划指标。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进向好,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初,我厅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1号),将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范围扩大至示范类制造业项目。此外,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保障指标由1.5万亩提高到2.5万亩。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罗琦 联系电话:0571-8887791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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