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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4-004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提〔2024〕13号 公开日期: 2024-05-11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金5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4-05-11 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经信厅:

石新法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浦江县创建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议》(金51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厅积极支持浦江县推进浦江经济开发区建设,在用地方面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我省在用地保障方面,坚持指标跟着项目走,实行分类分级保障,对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建设项目,省里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或预支,其他项目由地方在增存挂钩机制获取的用地指标中统筹安排。我们积极指导浦江县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同时,为支持各地加快重大急需项目落地,截至目前,我厅已预下达金华市2024年度增存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339亩,其中浦江县256亩,建议金华市及浦江县合理统筹安排建设用地,保障浦江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下达设区市市级统筹指标,同时指导金华市及浦江县按照“增存挂钩”机制,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争取更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浦江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罗琦

联系电话:0571-8887791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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