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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4-004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提〔2024〕12号 公开日期: 2024-05-11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金4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4-05-11 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发展改革委:

徐玲玲等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永康培育建设高端农林草装备智能制造“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建议》(金40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厅积极支持永康高端农林草装备智能制造“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培育建设,在用地方面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我省在用地保障方面,坚持指标跟着项目走,实行分类分级保障,对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建设项目,省里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或预支,其他项目由地方在增存挂钩机制获取的用地指标中统筹安排。我们积极指导永康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将平台内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其中,对于山海协作“产业飞地”省重大产业项目,其准入门槛和计划指标奖励政策参照山区26县标准执行,实行单列管理、单列评价,降低准入门槛,其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4个指标按0.7修正系数下调,奖励地区由飞地双方自行协商确认。同时,为支持各地加快重大急需项目落地,截至目前,我厅已预下达金华市2024年度增存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339亩,其中永康市626亩,建议金华市、永康市统筹安排建设用地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金华市、永康市按照“增存挂钩”机制,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争取更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新产业平台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罗琦

联系电话:0571-8887791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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