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4-0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提〔2024〕2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10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杭5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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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府: 黄丽珍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持之以恒推进产业类重大项目建设的建议》(杭59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厅积极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在用地方面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我省实行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省里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支持科创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我们积极支持各地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入库项目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省级支持,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计划指标。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进向好,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初,我厅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1号),将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范围扩大至示范类制造业项目。此外,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保障指标由1.5万亩提高到2.5万亩。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罗琦 联系电话:0571-8887791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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