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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4-0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提〔2024〕5号 公开日期: 2024-05-10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金10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4-05-10 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经信厅:

章小华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镁产业发展的建议》(金100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厅积极支持兰溪市加快推进镁材料产业发展,在用地方面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我省实行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省里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支持科创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我们积极支持兰溪市符合条件的镁材料产业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入库项目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省级支持,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计划指标。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进向好,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初,我厅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1号),将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范围扩大至示范类制造业项目。此外,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保障指标由1.5万亩提高到2.5万亩。

同时,我们将积极指导兰溪市进一步加大自身的存量土地盘活力度,通过“增存挂钩”机制获取更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强化统筹保障能力,统筹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镁产业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罗琦

联系电话:0571-8887791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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