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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3-27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重大项目用地用海如何保障?省自然资源厅权威解答
发布日期: 2024-03-27 14:38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2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举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家银出席发布会,并与厅利用处、空间规划局、用途管制处、海域海岛处相关负责人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01重大项目建设是稳定经济运行的压舱石。省自然资源厅连续两年开展了“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请介绍下这项工作去年的开展情况,今年有什么打算?

答:以往,我们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用地报批时间长等情况。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企业更“有感”,2022年,我们变“被动保障”为“主动服务”,开展了“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这些年来,我们不断迭代、成效显著,可以说成为了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一项标志性成果,得到了省部领导的高度认可。2023年,共完成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305件,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新增用地9.75万亩。特别是抢抓国家增发国债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政策“窗口期”,全力服务全省16个申请国债资金水利项目在28天内完成用地预审省级审查工作,比原规定时间提早12天,得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的一致好评。

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做法:

一是多跨协同,“组团式”“一对一”服务。

年初,我们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全面梳理交通、能源、水利、防灾减灾、新基建等重点领域项目,确定全省年度内“百大”项目攻坚清单。主要有两类项目,一类是年度内能够完成用地审批、形成实物量的项目,另一类是年度内“跳一跳”能够完成用地审批的项目,同时实行动态管理、靶向发力。主动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协商打通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跨部门、跨层级的“中梗阻”。建立厅领导联系项目制度,成立实体化运作专班,开展“组团式”“一对一”服务。

二是数字赋能,提前介入靠前服务。

我们全面归集了各部门在空间准入方面的要求和矢量数据,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开发了“空间适配”工具。在项目立项前,组织开展空间准入“预体检”,形成“体检报告”,提出项目合理避让资源环境敏感区域、不占或少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议;对确有需要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线上推送告知占用的合理规模和补充补划要求,方便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提前开展相关工作。通过“空间适配”,将空间布局矛盾协调、部门管控要求协同提前至项目立项阶段,有效解决了项目落地难问题,有力推进了项目科学选址。根据选址方案,提前协调落实项目所需规划空间、计划指标、占补平衡等土地要素。

三是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全程服务。

我们协同11个省级部门,在“浙地智管”场景中,做到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林地审批、土地报批等全周期节点化管理。紧盯项目用地审批节点、各地土地要素配置情况,主动向项目业主单位、地方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反馈堵点难点,解决项目推进中信息不对称、进度不合拍等问题。同时大力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规则统一、环节瘦身、材料精简,通过“挂图作战”、三色预警、倒排进度等举措,推动重大项目用地审批质效“双提升”。我省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平均办理时间从原来的3个月左右压缩到现在的15天。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迭代升级“百大”项目用报批集中攻坚行动,实施重大项目用地“三库三百”工程,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优先级评价,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储备、谋划库各 100 个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和有序推进。以更精细的管理、更精准的服务,支撑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新质生产力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02请介绍一下2024年计划指标保障是否有新的变化?

答:3月1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2024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2024年计划管理总体延续“项目清单”+“增存挂钩”+“基础指标”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一是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和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统一确认配置计划指标;二是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其他项目用地和城镇村批次用地,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计划控制量,由各省(区、市)统筹安排,确保量入为出;三是继续下达基础指标,增强省级统筹能力。

与2023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优化基础指标配置规则。

在近三年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核算的计划指标情况的基础上,增加了上一年度GDP、农业转移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吸收外省人口数量等三项经济发展指标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分解下达基础指标。对存量基数小、经济发展快、用地需求大的地区,释放了巨大的政策红利。

二是继续实施计划指标配置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

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计划控制量。具体核算办法还是延用去年的“535”,但对核算的基数进行了适度调整。如只办理农用地转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只办理土地征收的国有农用地面积不计入基数。

三是调增重大项目违法用地计划指标地方承担比例。

纳入国家用地保障的重大项目涉及违法用地,按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后,所需计划指标由原来国家和地方各承担50%,调整为由国家配置30%、地方配置70%,是严格依法合规用地的鲜明导向。

四是新设两项奖励政策。

部在2023年设立超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奖励机制基础上,今年又新设两项奖励:一是对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排名前十的省份,各奖励计划指标2000亩;二是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比例排名前十的省份,各奖励计划指标3000亩。

2024年我们将围绕全省“8+4”经济政策体系,坚持“要素跟着好项目走”,聚焦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等重大项目,全力做好要素服务保障工作,优先支持新质生产力重大项目,积极支持山区26县民生及产业发展,引导支持“平急两用”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初步保障思路为:

▶全力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

▶继续加大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

▶继续安排抢险救灾和地质灾害异地搬迁指标。

▶继续实施山区26县民生及产业扶持三年行动,每县专项下达计划指标200亩;对下山异地搬迁继续给予用地指标支持。

▶支持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指标5000亩用于支持省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市级统筹能力,继续给予设区市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统筹保障地方急需项目用地。



03我们注意到,自然资源部近期下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有哪些政策利好?

答:自然资源部针对地方诉求,以问题为导向,在202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基础上,前不久又出台《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释放出更多政策红利,这对全省重大项目落地是重大利好,非常接地气。重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关于改进用地预审。

《通知》明确不再对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总面积超出用地预审总面积达到10%以及范围重合度低于80%的重新预审,建设单位和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对用地变化情况的必要性、合理性作出说明,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把关。

二是关于完善先行用地政策。

第一,适度扩大先行用地项目范围。去年89号文件规定,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国家重大项目和省级高速公路项目中,控制工期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其他工程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这次36号文件将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国家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工程的改扩建项目,以及省级能源、交通、水利建设项目纳入可申请先行用地的范围。

第二,适度放宽先行用地控制比例。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均可办理先行用地。其他工程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办理先行用地规模不得超过用地预审控制规模的30%。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因地质条件复杂等施工难度大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先行用地规模。

第三,加强先行用地后期监管。先行用地批准后,应于1年内提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超出规定时间未提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将影响项目所在省份其他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申请。

三是关于重大项目“三改”用地报批方式。

去年89号文件明确,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和安置等用地可以和项目主体工程用地一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对主体工程已批准项目的“三改”用地和安置用地,今年36号文件明确,可申请单独报批。这是一项非常接地气又实事求是的政策,可以较好地解决一些报批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04去年,我省提出,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优化空间布局方面有什么方法?

答:我省乡村地区规划编制起步较早,开展的面也比较广,规划引领优化了乡村空间布局,有效支撑了“千万工程”实施。在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的过程中,我们也将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着力提高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

一是创新构建“141X”的乡村规划体系。

第一个“1”是指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城乡融合,明确村庄分类,优化村庄体系。“4”是指按照乡镇级规划、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4个层次,逐步深化乡村地区规划设计;第二个“1”是建设数字赋能的“乡村规划一张图”。“X”是指涉及乡村地区的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文旅等相关专项规划,重点协调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工程项目,统筹用地布局。

二是以实用为导向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村庄规划是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强调实用、好用、管用,按需有序编制。城郊融合类村庄,一般纳入城镇单元详细规划统筹编制;集聚建设、整治提升类村庄,应优先编制村庄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他没有需求、不具备条件的村庄,也可不编制村庄规划。同时,我们按照“用什么就编什么”的要求,合理简化村庄规划编制内容,不搞“全覆盖”“大而全”“一刀切”,避免无效编制规划和编制无效规划,因地制宜促进用地布局优化、设施功能完善,彰显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

三是研究“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

不需要编制或暂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一样会有农民建房、公共设施建设、乡村环境品质提升等需要,也需要进行规划引导。为此,我们正研究制定“通则式”规定,明确村庄建设边界以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历史文化、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风貌特色等控制引导要求,为普遍性、大部分的乡村空间利用活动提供规划依据。应该说,“通则式”规定是规划管理的改进和创新,实事求是也更接地气,能够有效提高规划管理的有效性。今年,我们将完成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出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统筹运用“村庄规划”和“通则管理”两种方式,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



05浙江是个经济大省,同时又是资源小省。请问,2023年全省在推进节约集约利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有什么亮点?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答:2023年,我们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统筹增量、存量土地要素,以更大力度支持重大项目、民生工程、产业发展等重点用地需求,全省供应建设用地49万亩;印发“节约集约用地20条硬措施”,推动土地精准配置、结构优化、高效利用;节约集约用地“浙江实践”在全国首届“自然资源与生态文明论坛”上展示;14个县(市、区)成功创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杭州等6地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国家级试点;全省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近16万亩,整治低效工业用地约10万亩。

2024年,我们将聚焦“节约集约用地”和“优化资源配置”两条主线,积极构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浙江样板”。

在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方面,一是按照“转得快,挪得动,干得了,出得彩”的总体要求,指导6个国家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以城中村改造和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为重点,有力有效推进试点工作;二是抓好“增存挂钩”制度落实,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进一步实现“降存控新”;三是进一步总结推广我省空间优化拓地、增存挂钩盘地、上楼下地省地、复合利用节地、聚链成群增地、低效整治腾地等深化“空间换地”的创新模式,推动节约集约利用。

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方面,一是把握工业用地“基本盘”,推动“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等政策措施落地,精准有序做好工业用地供应;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住宅用地调控要求,稳步推进“三大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三是强化基础设施用地供应保障,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



06高水平建设海洋强省是浙江今年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请问在用海保障方面有什么新进展,如何更好支撑海洋强省建设?

答:省自然资源厅作为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专班双牵头单位之一,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海洋强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加强用海要素保障力度,积极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助推国家经略海洋实践先行区建设。

一是规划预留用海空间。

组织编制省、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制定配套制度,明确海岸带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强化陆海统筹,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的衔接,预留充分的海洋经济发展空间,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格局。

二是加强用海要素保障。

持续抓好“高效供海”攻坚行动,坚持集约节约,推进历史围填海高效利用,确保优质项目用海应保尽保,深化国家重大项目部省联动机制,加快三门核电、金七门核电等重大项目用海报批。

三是创新用海政策体制。

研究出台细化历史围填海处置政策,引导大项目好项目在历史围填海区域布局落地,简化海域使用论证和审批程序,推行“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各类用海全面推行海域立体开发利用。在详细布局方案完成编制前,可采取承诺制,作为用海规划符合性材料。

四是提高用海服务水平。

超常规做好重大项目报批服务,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升重大项目用地用海报批效率。全方位迭代升级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全面推行海域使用“标准清单”审查制度,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07近年来,浙江大力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在提高耕地连片度、推动种植规模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请问,接下来浙江将通过什么方式,进一步优化农业空间布局?

答: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农业空间布局散乱问题,不利于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生产,也不利于耕地保护、乡村振兴。在前几年努力推进耕地集中连片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打算从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优化浙江农业空间布局,努力以空间之优呈现浙江耕地保护之美。

一是继续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

今年将实施集中连片建设50万亩,进一步推动“小田”变“大田”、“巴掌田”变“高产田”,改善永久基本农田内小块碎片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林耕置换试点。

在林地、耕地总量不减少,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逐步推动林果树上山、耕地永农下山,今年将完成林耕置换2万亩。通过变“山上”为“山下”,破解林耕资源空间布局散乱问题。

三是探索开展“多田套合”试点。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力争通过几年时间,做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的层层套合,最终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全部落在耕地上、高标准农田全部建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落在高标准农田中的“金字塔型”耕地保护格局。

四是有序推进耕地功能恢复。

根据国家有关工作部署,指导地方科学制定耕地功能恢复计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引导、有序恢复。优先在立地条件好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项目区内开展恢复,今年计划恢复耕地面积30万亩。

五是创新深化“土地整治+”模式。

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和土地政策的撬动作用,逐步推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内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优化整合,率先实现土地综合整治区项目内的“多田套合”,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成为农用地质量更好、布局更优、生态更美的示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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