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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4-0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2-26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26 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自然建设和法治示范省建设为目标,积极推进我省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更加夯实

1. 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工程”。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厅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研究年度法治要点、法治建设指标任务设置等重要文件,审签法治建设实施情况报告等。对于重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如为推进“以案治本”工作,对典型的败复案件亲自批示要求通报地方政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 落实厅领导学法制度和述法制度。通过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报告法治建设内容、行政复议法、“八八战略”等多个主题学法活动;专题学习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厅党组成员年度宪法及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依法履职情况,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二、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1. 探索地方自主性先行性立法。推进《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作为全国首个国土空间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已经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条例将我省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保护开发一体化格局、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海”全面管控、提升空间品质、加强数智赋能等方面改革实践经验提炼上升为立法内容。

2. 加强立法项目谋划和储备。紧跟国家层面立法进程,做好立法项目储备。《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申请列入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申请列入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论证项目。

3. 完善共富型政策体系建设。先后出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30条和33条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完善空间治理现代化制度,制定《浙江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支持共同富裕建设,制定《以土地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促进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工作方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山区26县民生及产业项目用地指标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地质工作支撑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等。

三、法治监督服务机制规范运行

1. 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开展土地审批综合评估工作,对各地土地审批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在市县自查、市级检查的基础上,省级组织核查。对评估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不断提升各地土地审批能力和水平。

2.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开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编制发布行政许可实施规范28项,其中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许可事项27项,地方性法规设定许可事项1项。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发布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两批次,涵盖21个抽查事项类别,重点加大上年度抽查问题整改单位、信用等级较低等各类高风险对象监管比例。以省权力事项库监管事项清单为基础,梳理形成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进一步提升随机抽查事项占比。全年开展全系统双随机抽查6894次,抽查任务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97.17%。

3. 推进严格公正执法。全省共发现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1141起,矿产违法行为422起,向社会公开通报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典型案例8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耕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对抽取的44宗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优秀卷宗多年居全国前列。着力推进执法协同。完成自然资源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情况报告,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进一步严格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监管工作等制度,落实全链条全要素执法监管。积极协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主动培训乡镇执法人员,推动基层特别是乡镇稳妥承接。

4. 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框架协议法治审核工作。印发行政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明确四方面十九类审查事项,配合制定省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指引(试行)等文件。做好省本级7名公职律师管理,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完成审核重大行政决策1件、重大执法决定1件、政府合作框架协议2件。

5. 加强规范性政策文件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专项清理要求,围绕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等十二项清理重点,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上一轮清理后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废止26件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将6件厅发文件列入拟修改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确保文件质量,2023年度共审核省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法治审核意见采纳率98%以上。

四、诉源治理化解持续深化

1. 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落实行政诉讼分级办理制度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的指导,全年行政争议收案数量基本平稳,2023年我厅新收各类应复应诉案件298件。

2. 深化“以案治本”专项行动。以全省自然资源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和信息公开三大重点领域,确定重点市县,建立问题清单、案件清单和制度清单等三张清单,调动省、市、县三级力量,逐项抓好落实,齐力进行诉源治理,以案件促进工作改进和制度完善,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3. 建立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存在败复败诉风险的案件进行预警,要求做好案件的化解和补救工作。强化司法意见建议书办理,对征地败复案件和复议意见书问题进行通报,实行问题整改与追责。

4. 加强法治业务学习交流培训。探索建立省市县法治业务分析探讨机制,与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能力联合培养、沟通互动机制。组织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培训班,完成120余名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围绕省空间规划条例立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法治政府考核、合法性审查等法治建设重点按季度开展系统法治业务交流。

五、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 狠抓关键少数学法。2023年5月9日,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加快推进省域空间治理现代化专题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出席开班式并作专题授课,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领导现场或通过视频参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落实厅党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第一次厅务会议前安排集中学习政策法规。狠抓系统干部学法,我厅每年印发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计划,组织分类分层培训,及时更新系统干部法律知识。

2. 坚持普法和推进依法治理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普法和执法、治理相结合。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省”的目标,出台实施了20条“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深入推进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攻坚行动,得到了自然资源部和省委易炼红书记的高度肯定和批示。在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中,让保护耕地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土地整治工作方面,从土地整治到土地综合整治,再到近年来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断迭代升级,已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交流。以工作的有效推进,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宣传和教育。

3. 强化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的示范引领。持续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阵地“六个建”,浙江测绘与地理信息科技博物馆被列入第二批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成为目前我省自然资源系统自身建设的首家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完成第三批14个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创建和挂牌,录制宣传片推广,以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推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工作。

4. 全面加强常态化普法工作。每季度编印一期《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汇编》《政策法规参考》。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讲堂论坛,组织自然资源法治讲堂对二十大报告法治建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 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等重点法律政策进行解读;抓好主题日法治宣传,结合宪法日、土地日、测绘日、海洋日等主题日,举办宪法宣誓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发挥“8090”宣讲团作用,推动公民在自然资源领域的法治素养提升。会同湖州市具体承办由自然资源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23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主场活动取得积极反响;完成“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自查。

六、数智法治自然建设稳步推进

1. 构架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按照“精准分析、整体优化、高效利用、依法保护、科学治理”的总体目标,建设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形成以“一图一库一箱”为核心的空间治理应用体系。平台涵盖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要素,协同发改、经信等45个省级部门,打通自然资源“规批供用补查登”全链条核心业务系统,实现3亿条空间数据在线归集。为国土空间依法、高效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支撑。

2. 加强“天巡地查”和“耕地智保”场景建设。以“天巡地查”场景建设为抓手,构建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及全闭环的执法体系,探索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执法、监管的无缝衔接。

3. 加强法规政策运用系统建设。开发建设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诉讼统计分析系统、法规政策文件数据库、典型案例数据库等3项法治数字化建设项目,突出强化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自然资源法治工作支撑。目前已录入全省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3600余件;典型案例数据库已上传2500余件案例;法规政策数据库已完成全省建库工作,收录政策文件全文2700余件,法规汇编64卷(含法规政策文件约5000件),实现一地录入、全省共享。

2024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自然资源系统工作新定位,扎实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各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自然资源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争取为国家立法提供浙江经验。适时做好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修改制定。二是严格行政执法,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法制化。研究制定自然资源行政协议审核指引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指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抓好案件办理,深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以案治本”行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强化诉源治理。四是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提升全民自然资源法治观念。深化法治联系点建设。加强全省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数字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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