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二)指导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厅党组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相关工作。
(三)监督检查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四)指导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五)领导厅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做好厅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督促指导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协助厅党组管理直属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
(七)指导厅直属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八)负责厅直属机关处级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培训。
(九)指导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指导厅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厅直属机关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
(十二)完成厅党组、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