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4-10101191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19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完成2023年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问题整改工作 | ||
|
||
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2023年督察执法发现的56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其中涉及浙江省2个。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相继做出批示指示。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对公开通报的问题紧盯不放、协同推进,彻底整改到位,不留尾巴,一盯到底。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立行立改,严肃追责问责,目前2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问题。平阳县政府已组织对建设明珠湖及排涝河道项目违法违规占用的31.46亩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复耕复种。平阳县委县政府向温州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纪委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对平阳资规、水利、发改等部门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二、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数量不实问题。云和县政府已组织对白龙山街道高胥村狮山岭脚旱地改水田项目的43.93亩不实补充耕地指标进行核减。云和县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纪委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对云和县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等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下一步,浙江省将切实采取更加严格措施,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不断健全“田长制”责任体系,深化强化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和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隐患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行动机制,持续加大自然资源、纪检监察以及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共同责任体系。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19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