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4-10101190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函〔2024〕61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01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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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配套政策制订,我厅在总结海宁“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现予印发。请各地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快推进“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快实现我省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浙自然资函〔2024〕6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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