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海洋观测预报、防灾减灾、海洋科学调查和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建设和管理全省海洋立体观测网,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
(三)负责全省海洋观测资料的管理和服务。
(四)组织开展海洋气候预测,发布海洋预报和灾害警报。
(五)组织开展海洋专项预报保障服务。
(六)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海洋灾害防御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防灾减灾专项应急预案。
(七)指导、监督、检查全省海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海洋灾害公报和海平面公报。
(八)组织开展全省警戒潮位核定。
(九)组织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十)组织开展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海洋生态红线区及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
(十一)牵头组织实施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二)承担省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三)承办厅党组、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