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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10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建德市更楼街道岩源村石马头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石灰岩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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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资交矿公告〔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6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自然资规〔2019〕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1号)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浙江省建德市更楼街道岩源村石马头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石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建德市更楼街道岩源村石马头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石灰岩矿 2、矿区位置:建德市更楼街道岩源村石马头附近 3、开采矿种:熔剂用石灰岩(矿产代码:63904),水泥用石灰岩(矿产代码:83906),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代码:83907)。 4、矿区范围:由28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1.2474平方千米,矿区开采标高自+398.0米至+200.0米,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21年(含基建期1年) 6、生产规模:950万吨/年 7、资源储量: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编制了《浙江省建德市石马头矿区石灰岩矿勘探报告》、《浙江省建德市石马头矿区燕山矿段和安溪坪矿段石灰岩矿保有资源量估算报告》,经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出具《浙江省建德市石马头矿区石灰岩矿勘探报告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3〕12号)、《<浙江省建德市石马头矿区燕山矿段和安溪坪矿段石灰岩矿保有资源量估算报告>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3〕22号)和《浙江省建德市石马头矿区石灰岩矿资源量说明》,矿区范围内熔剂用石灰岩资源量15627.9万吨(探明13465.5万吨+控制1042.2万吨+推断1120.2万吨),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量841.3万吨(探明712.1万吨+推断129.2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774.5万吨(控制774.5万吨),宕碴1734.1万吨。 表1 矿区范围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营利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适格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1)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2)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3)被列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3、竞得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当地成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申领采矿许可证及办理相关手续。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8-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减少周边环境污染。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矿石必须采用输送带运输到水泥生产厂区。 3、矿区范围与周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300米,竞得人需与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建德更楼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保障生产安全。 4、根据《浙江省石灰岩开采准入条件(试行)》文件,矿区内石灰石资源开采实行优矿优用,氧化钙含量大于或等于45%的,严禁作普通建筑石料开采。 5、新采矿权人应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对矿区内存量建设用地325143.33㎡实施复垦修复,并合理使用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原采矿权人承诺配合新采矿权人办理上述拟设矿区范围有关用地的转让手续。 6、竞得人需与建德市交通运输局签订《道路使用和维护协议》,涉及县道更石线计5.585公里日常维护和大、中修,村道C438、C451计5.036公里日常维护,龙门山隧道建设和临时工程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经费,共计15600万元整。上述道路等使用期限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致,相关费用已纳入政策处理费,无需单独缴纳(详见协议附件)。 7、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原则上不再延续。 四、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1、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系统(https://www.zjzrzyjy.com/),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2、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6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8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8月17日11时00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8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8月18日15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1、参与方式 竞买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以下简称“银行保函”)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31407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交易系统,经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2、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04690万元;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或500万元整数倍。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1、矿业权出让收益 本采矿权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第一期在受让人收到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剩余80%部分按10年期限均摊缴纳,即受让人从2024年起,于每年12月1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申报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8%至缴清止。受让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缴纳款项的2‰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 2、政策处理费用 建德市更楼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关于要求批准建德市更楼街道岩源村石马头石灰岩矿采矿权政策处理的请示》(更街〔2023〕11号)和《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德市更楼街道岩源村石马头石灰岩矿采矿权政策处理的批复》(建政函〔2023〕64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52600.622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可以分期缴纳政策处理费,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首期政策处理费用28000万元,2024年12月1日前缴纳第二期政策处理费12300万元,2025年12月1日前缴纳第三期政策处理费12300.622万元,缴纳至建德市财政局专户。建德市更楼街道办事处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竞得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3、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收让人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七、注意事项 1、受让人须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的编制,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2、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六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策性关闭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0号)等规定,按剩余开采年限(或开采量)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由采矿权人与相关方协商处理。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的要求,采矿权人通过复垦腾退指标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采矿权期限内配合采矿权人做好采矿用地申报的相关工作,有序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5、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6、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7、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8、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反映。 9、联系方式 (1)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电话:0571-58306051,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0号。 (2)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8877395、88877263,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3)银行保函业务咨询: 中国建设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5191; 中国工商银行,联系电话:0571-28988008;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571-85010344; 中国农业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3282;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联系电话:0571-56014142; 上述银行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网点均可办理。 (4)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www.tseal.cn/tcloud/sgtzykey,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楼。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出让人: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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