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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10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浙江调研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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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靳延平带队赴浙江省调研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并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座谈会,听取浙江省委托代理机制试点、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等权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交流讨论相关工作。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许小忠出席座谈会。 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靳延平带队赴浙江省调研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 调研组表示,浙江省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践案例成果丰富,在制度创新、理论研究方面均处于全国前列,具有高度的借鉴意义。希望两省能继续加强业务交流,共同探索形成“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为全面落实统一行使所有者职责、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累省域实践经验。 许小忠表示,2023年是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的收官之年,全面完成试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紧紧围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抓重点、破难点。要加强与兄弟省份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致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会后,调研组走访了杭州市未来科技城、杭州湾湿地等地,实地考察了杭州、宁波土地储备管理、建设用地分层设权、地下空间开发等经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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