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3-10101178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函〔2023〕45号 | 公开日期: | 2023-05-12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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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质院,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地质勘查单位,各储量评审机构: 为适应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省厅组织修订了《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浙土资办〔2010〕85号),现予印发,并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已完成勘查工作的,仍按修订前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厅矿保处联系。 联系人:纪天亮,0571-88877882。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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