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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3-10101178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函〔2023〕45号 公开日期: 2023-05-12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2 17:33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地质院,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地质勘查单位,各储量评审机构:

为适应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省厅组织修订了《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浙土资办〔2010〕85号),现予印发,并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已完成勘查工作的,仍按修订前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厅矿保处联系。

联系人:纪天亮,0571-88877882。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12日

附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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