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3-1010113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07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2021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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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浙江省土地利用情况如下: (一)耕地129.49万公顷(1942.30万亩)。其中,水田105.88万公顷(1588.24万亩),占81.77%;旱地23.60万公顷(354.06万亩),占18.23%。 (二)园地74.51万公顷(1117.68万亩)。其中,果园36.31万公顷(544.69万亩),占48.73%;茶园17.14万公顷(257.08万亩),占23.00%;其他园地21.06万公顷(315.91万亩),占28.27%。 (三)林地607.61万公顷(9114.1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57.55万公顷(6863.19万亩),占75.30%;竹林地90.27万公顷(1354.11万亩),占14.86%;灌木林地23.03万公顷(345.44万亩),占3.79%;其他林地36.76万公顷(551.38万亩),占6.05%。 (四)草地6.81万公顷(102.15万亩)。 (五)湿地16.14万公顷(242.10万亩)。其中,红树林地0.01万公顷(0.19万亩),占0.08%;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和沼泽地面积微小,合计不足0.01万公顷(0.10万亩),占0.03%;沿海滩涂15.11万公顷(226.60万亩),占93.60%;内陆滩涂1.01万公顷(15.22万亩),占6.2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5.81万公顷(1737.1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6.40万公顷(395.94万亩),占22.79%;建制镇用地28.96万公顷(434.33万亩),占25.00%;村庄用地55.53万公顷(832.94万亩),占47.95%;采矿用地2.68万公顷(40.22万亩),占2.3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5万公顷(33.72万亩),占1.94%。 (七)交通运输用地26.58万公顷(398.6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30万公顷(19.47万亩),占4.88%;轨道交通用地0.23万公顷(3.43万亩),占0.86%;公路用地14.50万公顷(217.47万亩),占54.55%;农村道路9.60万公顷(144.01万亩),占36.12%;机场用地0.31万公顷(4.67万亩),占1.17%;港口码头用地0.63万公顷(9.39万亩),占2.36%;管道运输用地0.01万公顷(0.22万亩),占0.0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9.71万公顷(1045.6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0.32万公顷(454.83万亩),占43.50%;湖泊水面0.82万公顷(12.27万亩),占1.17%;水库水面13.49万公顷(202.29万亩),占19.34%;坑塘水面20.69万公顷(310.35万亩),占29.68%;沟渠1.83万公顷(27.46万亩),占2.63%;水工建筑用地2.57万公顷(38.48万亩),占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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