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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2-09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龙港市龙舟博物馆(XC-LH-a15)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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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9日至2月23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龙港市龙舟博物馆(XC-LH-a15)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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