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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第29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的函

发布日期:2023-12-25 15: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字号:[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统筹和跨市调剂补充耕地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3〕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规范省统筹和跨市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入管理的通知》(浙财综〔2023〕17号)有关规定,以及你们提出的调剂补充耕地指标申请和签订的调剂协议,我厅确定2023年第29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具体详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附件所列调剂数量,在一个月内完成调剂资金结算。该调剂数量(耕地面积)纳入你们市、县(市、区)2023年度耕地保有量考核内容。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的后期管护,确保项目质量,严禁垦造耕地项目“非农化”“非粮化”。


附件:2023年第29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2023年第29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

单位:亩、公斤、万元

调出

单位

调入

单位

调剂指标

类别

调剂

数量

调剂

总价

使用调剂指标的

建设项目

1

衢州市柯城区

杭州市余杭区

补充耕地数量指标

1300

19500

浙医一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科技文化中心—国际体育中心、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平台等3个省重点建设项目

补充水田指标

1300

19500

粮食产能指标

910000

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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