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3-10101187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提〔2023〕280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18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6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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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徐珺婷等委员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65号提案《关于强化重大项目谋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我厅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发展,认真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在空间规划方面,一是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利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规划协同模块,协同、优化项目空间布局。省级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申请使用省预留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并允许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中“实报实销”。二是充分考虑各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合理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指导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与地方产业等相关规划充分对接,确保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积极落实自然资源稳经济政策措施,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采用预支规划规模的方式,全额保障建设项目用地所需合理规划空间。 在用地保障方面。一是全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纳入国家或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使用国家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同时,对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做到重大建设项目省级审查即来即办、限时办结,加快推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二是实行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省里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我们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入库项目按规定给予用地奖励指标省级配套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提前预支用地指标。同时,为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加大对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今年我们将省重大产业项目省级奖励用地指标1.5万亩提高到2万亩。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叶帆 联系电话:0571-88877836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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