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3-10101187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提〔2023〕279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18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7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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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 罗坤等委员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73号提案《关于解决当前企业发展面临问题的四点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厅积极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自2012年起,我省建立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并不断进行优化调整。省里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对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差别化奖励,重点支持重大制造业项目、高科技企业、实体经济等。对符合条件的省重大产业项目,省里按特别重大、引领类、示范类等分别给予100%、60%、40%的用地指标奖励省级配套支持,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项目可按规定申请提前预支用地计划指标。今年,为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加大对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我们将省重大产业项目省级奖励用地指标1.5万亩提高到2万亩,同时,允许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示范类制造业项目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我厅积极支持各地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向省发改委申报,争取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入库项目,我厅将按规定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省级奖励支持。同时,鼓励各地按“增存挂钩”要求,以新增撬动存量,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统筹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重大产业等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叶帆 联系电话:0571-88877836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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